近期,一打开抖音,总会被一片淡蓝色的光海刷屏。这正是香港著名歌星、“四大天王”之一的黎明演唱会的现场——台下挥舞荧光棒的,大多是些70、80后的中年男女,当然,这其中肯定是以女性居多。 他们跟着旋律大声合唱,眼角似乎还闪着光,一遍遍大声呼喊着“黎明、黎明”,那神情似乎不像是在看一场演出,更像是一场穿越时光的集体仪式。这一幕幕就发生在澳门、佛山、杭州,蔓延至深圳、苏州、南京。黎明的全国巡演,串起的是一代人的青春坐标。这不仅仅是一次怀旧,更是一次灵魂的共振。 作为一个1978年出生的人,这一幕让我恍如隔世。荧光棒挥舞的,不只是对黎明的热爱,更是我们这代人集体倒流的青春时光。
金色记忆,那时的“天与王” 倘若要向今天的年轻人解释香港的“四大天王”意味着什么,恐怕还需费一番口舌。那不只是简单的四位流行歌手,更是象征着一个时代的文化符号,是我们这一代的青春里不可或缺的精神坐标。 “四大天王”的辉煌,称得上是香港流行文化黄金时代的缩影。他们不仅是歌手,更是影视歌多栖发展的“全能艺人”。这种“全能”不是如今流量明星简单的身份叠加,而是经过实打实的专业锤炼而来。黎明从新人做起,经历严格的培训和市场竞争,用《今夜你会不会来》、《情深说话未曾讲》等一首首金曲证明了自己的实力。那时的偶像,需要有真本事才能立足。 在我上初中到高中那段时期,身边几乎没有人能绕过香港流行文化的浪潮——尤其是“四大天王”:张学友、刘德华、郭富城和黎明,他们几乎占据了我们少男少女心中最闪亮的位置。有人钟情于其中一个,也有人四个都欣赏,而我,也在这股风潮中慢慢找到了自己的偏好。 一开始,我迷恋郭富城那头标志性的中分发型,我记得高中三年,都留着这种发型。后来,又喜欢上了刘德华深情款款的歌声;直到最后,黎明成了我心中真正的偶像,我开始专注学唱他的歌。当然,喜欢黎明并不影响我继续听其他人的歌,那个年代的我们,心里是可以同时装下好几个“天王”的,但偶像,只有一个。 那时,我家有一台老式录音机,放磁带的那种。我们镇上的文化书社里有卖歌星磁带的,一盒9块8毛钱,这对当时的我们来说,不算个小数目。有时,实在凑不出钱,就和同学互相交换磁带听,也算是一种少年时代的“资源共享”。 每隔一阵子,我都会约上同学,特意跑去文化书社转转,看看有没有新到的磁带——尤其是黎明的。只要他出了新的专辑,就会想尽办法向家里讨点零花钱,非得把它买下来不可。 一回到家,什么都顾不上,先把磁带塞进录音机,按下播放键。遇到特别喜欢的歌,就反复地听、跟着学。放完一面,取出磁带翻个面,或是按下倒带键,“咔哒”一声,旋律又重新开始。就这样一遍遍地循环,不知疲倦。 那时候记性好,耳朵也灵,一首歌听几遍就能跟着哼唱,再练几遍,大概也就像模像样了。不像现在,偶尔听到一首自己喜欢的歌,想学,在手机里反复听上好多天,却总是记不住调、跟不上词,不知道多久才能学会,索性也就放弃了,再没那个心思了。 说实话,我唱歌还算不错,黎明的歌更是几乎首首都会。和朋友在KTV聚会唱歌时,虽然不敢说自己唱得最好,但也绝不会输给别人。我还能唱不少粤语歌,粤语的发音大致能比八成爱好者更准一些。那时候我们追的四大天王,歌曲还是以粤语为主,国语歌反而比较少。 我能把粤语歌唱得像模像样,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确实肯下功夫学(所以学习成绩不好)——你想,天天反复听,再笨的人也能摸出点门道;另一方面,还真得感谢一位同学。 记得初三那年,班里转来一位从西安来的同学,他因为身体需要调养,借住在我们安徽他小姨家(他小姨是我们学校的老师)。这位同学家境挺好,姑姑在香港,他也常去那边,也会说粤语。从他嘴里描述出来的东西,在我们看来都格外新鲜。我最记得他有一个手抄的歌词本,上面工工整整抄满了港台明星的歌词。就是他,一遍遍教我每个字的粤语发音,可以说是我粤语歌的启蒙老师。 那些工整抄写歌词的笔记本,那些贴在墙上的海报,那些省下早餐钱换来的磁带,共同构成了我们青春的载体。黎明对我们而言,早已超越了一个普通歌星的身份,成为青春岁月的一个情感坐标。
为何我们与今天的明星格格不入? 如今我们这个阶段的人都已近50岁或者已经超过50岁了。我们这一代人,无论曾经年少时喜欢过谁的歌,或者把哪个歌星当作自己的偶像,都会对曾经的人、曾经的歌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。而面对当今社会的众多明星,从我们心底真的是很难产生共鸣,至少我是这样想的。 这种隔阂感,首先来自于成名路径的根本转变。 过去的明星,大多是“歌比人红”。比如,黎明的《今夜你会不会来》、《夏日倾情》、张学友的《吻别》、刘德华的《忘情水》,都是歌先火了,传唱到大街小巷,然后大家才深深地记住了这个人。那时候衡量一个明星红不红,就看他的唱片卖出去多少张,电影票房有多高——这些都是实打实的“硬通货”,是专业能力的体现。 但现在的情况反过来了,变成了“人比歌红”。很多明星先是参加综艺等等活动,在社交媒体上立住一个讨喜的“人设”,积累了大量的粉丝,然后才推出作品。所以现在的评价标准,也变成了能不能上微博热搜、打榜数据好不好看、话题度够不够高。这样一来,艺人的核心价值,就从比拼唱功、演技这些“硬实力”,转向了追求流量和热度。 记得有一次,我与远在北京的16岁的女儿通电话,其间,她试图向我介绍喜欢的某位“小鲜肉”,滔滔不绝地讲着他在综艺里的表现、微博上的互动,却说不出一首他的代表作。当我问起这位歌手的唱功如何,她愣了一下,说:“这不重要啊,他很有趣,很努力就行了。” 努力——如今这个词的涵义似乎也发生了改变。对于我们那代人而言,努力意味着对专业的精益求精。黎明为了唱好一首歌,会在录音棚里反复打磨;刘德华为了拍好电影,会亲自完成危险动作。而今天一些明星的“努力”,却更多体现在配合营销、维持人设上。 同时,明星与粉丝的关系也发生了本质变化。过去的明星与粉丝之间有一种微妙的距离感,我们“仰望”偶像,将他们视为榜样和梦想的化身。这种距离感反而更增加了神秘感和吸引力。而今天的明星则追求与粉丝的“零距离”,社交媒体上的日常分享、粉丝群的亲密互动,甚至形成了某种“养成系”关系——粉丝参与明星的成长过程,明星也需要不断满足粉丝的期待。 这种关系的变形,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明星作为“榜样”的光环。当我们看到明星在社交媒体上晒出与普通人无异的日常生活,甚至刻意“接地气”时,那种让人仰望的魅力自然也大打折扣。
时代变了,还是我们老了? 面对这种隔阂,我们不禁要问:是我们变得固执守旧,还是时代真的变了? 答案是复杂的。这不仅仅是个人好恶的问题,而是整个文化生产和消费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。 以前的娱乐圈,讲究的是“慢工出细活”。唱片公司和电影公司会像老师傅带新徒弟一样,花时间、花本钱去培养一个新人。艺人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考核,有了真本事,才能有机会出人头地。这种方式虽然可能会埋没一些人才,但至少能保证,最后能站在舞台上的,都是有扎实功底的。 而现在呢,规则全变了,更像是一门“流量生意”。资本想的是如何快进快出,赚快钱,他们用大数据算出来现在大家爱看什么,然后就照着这个模子,快速包装出一个明星推向市场。所以,一个艺人价值多大,主要不看唱功、演技这些硬实力,而是看他能吸引多少关注、带来多少点击和消费。在这种模式下,有没有真才实学反而没那么关键,能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才是王道。 接触明星的渠道也完全不一样了。过去主要是通过电视和收音机,能上这些节目的,都是经过层层筛选的,一首歌能不能红,需要过编辑的法眼,也要经受广大听众的检验。如今是网络时代,手机App根据我们的喜好不断推荐内容,结果我们每个人都像活在一个“信息泡泡”里,看到的都是自己爱看的。喜欢小鲜肉的和怀念老歌的,几乎没有了交集,大家也失去了评判好坏的共同标准。 当然,也得承认,这其中确实有代沟的原因。我们这代70、80后,大部分人也算是吃过苦的,经历过物质从短缺到丰富的全过程,所以我们骨子里更认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,看重“奋斗”、“专业”和“沉淀”这些老派价值观。 我常常会想起当年那个为了买一盒磁带,宁愿少吃几顿早饭的自己。倒不是因为我们那时候特别能吃苦,而是因为那时,可选择的东西实在太少了。任何一点小小的美好,都像一份需要认真对待的礼物,得付出点“代价”才能换来。也许正是这种“来之不易”,才让我们对每一首歌、每一盘磁带都格外珍惜,像对待一场难得的盛宴。 而现在的年轻人,大部分从小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环境里,接触到的信息不是太少,而是多得看不过来。所以,他们面对的不是“有没有”的问题,而是“选哪个”的烦恼,对待自己喜欢的东西,自然和我们那时有了不一样的方式和标准。 所以,这并非孰优孰劣的问题,而是不同时代背景下形成的不同文化心理。
我们捍卫的究竟是什么? 在这一场场黎明演唱会的热潮之中,我想,我们真正怀念的,远不止黎明本人。 我们怀念的是一个需要实力和作品才能立足的公平时代。那时候,成功似乎是有迹可循的——只要你足够优秀、足够努力,总有机会脱颖而出。这种相对纯粹的价值观,与我们这代人的成长经历产生了深刻的共鸣。 我们怀念那个信息虽不发达却充满共同记忆的青葱岁月。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,一首好歌能通过电视、电台、磁带,真正地“传遍大街小巷”。遍布全国各地的我们,无论身处城市或农村,听着同样的音乐,看着同样的电视剧,有着更多的共同话题和集体记忆。而今天的文化消费现状,更加碎片化、圈层化,很难再出现像四大天王那样跨越年龄、地域的文化现象。 我们怀念一种踏实而专注的敬业精神。不仅是明星,整个社会都崇尚专业主义——做一件事,就努力去把它做好。这种精神在今天浮躁的社会氛围中显得尤为珍贵。 更深层次上,黎明演唱会又是一次集体的身份确认。我们这代人正处于人生的中场甚至下半场的阶段,面对身体的下滑、责任的加重、未来的不确定,我们需要通过回溯青春来确认自我的连续性和价值。挥舞荧光棒的那一刻,我们不只是黎明的粉丝,更是自己青春岁月的见证者和捍卫者。 这让我想起心理学家所说的“怀旧并非思乡,而是思己”。我们通过怀念过去,来理解现在的自己。黎明演唱会上,那些眼含热泪的中年人,或许正是在与年轻时的自己对话,重温那个充满可能性和激情的年代。
各美其美,致敬青春 理解了怀旧的深层心理,我们便能以更豁达的心态看待不同时代的偶像文化。 不必一味批判新时代,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偶像和情感寄托方式。我们的黎明是他们的经典,他们的顶流也是自己的青春。我尝试理解女儿喜欢的明星,虽然难以产生共鸣,但尊重她的选择。就像她偶尔也会哼唱几句黎明的歌,承认“这些老歌还挺好听”。 这种理解和包容,或许才是成熟的表现。世界在变,审美在变,但人类对美好事物的向往、对精神寄托的需求是不变的。只是不同时代,这种需求以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。 最后,回归自身。感谢黎明和那个时代,为我们留下了如此多可以反复咀嚼的美好作品和记忆。这一场场的演唱会,是一次又一次珍贵的情感回溯,让我们确认了来路,也更坚定地走向未来。 演唱会的尾声,黎明唱起《那有一天不想你》。全场观众举起手机,点亮了一片星海。我忽然明白,那闪烁的光点,不只是为了台上的黎明,也是为了台下不再年轻的自己,为了那段永远回不去却永远闪耀的青春。 当我们高声合唱“抬头望雨丝,夜风翻开信纸”时,唱的已不是爱情,而是对一去不返的时光的深情告白。这一场场演唱会,是我们这代人给自己的一场仪式,一次告别,也是一个新的开始。 荧光棒会熄灭,演唱会会结束,但那份深植于心的青春记忆,将如黎明的那些经典旋律一般,在时光中永恒流转。而我们,将继续带着这份温暖,前行在人生的下半场。